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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對律師違失行為之通知義務

辦案時知悉律師確有違失,法官應通知其所屬公會

莊東碩 Dean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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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句話

這個考點歷屆只考過 1 次,民國 111 年司法官一試第 63 題,記住這一句就夠:法官執行職務時知悉律師確有違反倫理規範,應通知其所屬律師公會。沒有這條,違失只能靠當事人自己檢舉。

看到這些字往哪邊想

→ 通知義務
執行職務時知悉 那是他們自家的規範
→ 社交分際
無案件繫屬 無償為家庭成員撰狀

判斷路徑

是執行職務時知悉的嗎?以職務中知悉者為限,傳聞不算。

確有違反,還是只是懷疑?

通知誰?律師找公會,法官、檢察官找所屬職務監督權人。

在分配什麼

沉默
同業和平保住了,代價下一個當事人付
通知
得罪同業,違失才進得了監督管道

條文寫「應」不是「得」,知情不報即違反。

先寫再對照

民國 111 年司法官一試第 63 題

法官甲辦案時知悉乙律師確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,認為那是律師的事而未通知。甲違反嗎?

寫兩行:哪個門檻?通知誰?

動手寫:拿張紙先寫完,再往下對照
寫完了,對照看看

考選部公布答案 C。

  • 有寫到執行職務時知悉
  • 有寫到確有違反
  • 通知對象是律師公會

你剛拿下什麼 第 26 條的觸發門檻與通知對象分流。

接著讀 → 律師與司法人員之交往分際 同一題其餘選項都長在那站。

這一題怎麼拆

民國 111 年司法官一試第 63 題

法官甲的大學同學乙、丙是執業律師,丁原是乙丙事務所的法務助理、後與甲結婚。甲的哪一個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?

(A) 收乙丙包的婚宴紅包與入厝、生子賀禮各三千元,均未申報其長官或主管單位
(B) 無償為配偶丁提供法律意見並撰寫答辯狀
✓ (C) 辦案時知悉乙確有違反律師倫理規範,認為那屬律師倫理規範範疇而未通知
(D) 與乙丙在無案件繫屬期間維持固定球敘

考選部公布答案:C

  • (C) 違反:執行職務時知悉、確有違反、應通知,第 26 條的門檻全數觸發;「那是律師自家規範的事」不是免除通知的理由,甲應通知乙所屬的律師公會。
  • (B) 不違反:丁是配偶,屬家庭成員,落在第 24 條但書—無償為其家庭成員、親屬提供法律諮詢或草擬法律文書者,不在此限。但書留了一句要記住:除家庭成員外的親屬,法官仍應告知其宜尋求其他正式專業諮詢或法律服務。

這一題怎麼騙你

◆ 機器模擬:這是我們的推估,責任在我們;考選部不公布評分標準

把一個不存在的義務塞進題幹

補一句「均未申報其長官或主管單位」,讓本來合規的社交餽贈看起來心虛。

解毒劑 問得出條文根據才叫義務,法官倫理規範並未課予這種申報義務。禮金這一類先看第 8 條第 2 項:與其職務上無利害關係、合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,才是放行的條件。

用合規情境吃掉你的懷疑額度

婚宴禮金、幫配偶寫狀、跟律師打球輪番上陣,真正的違規(知情不報)反而寫得最平淡。

解毒劑 社交題先問有沒有案件繫屬或職務上利害關係;無案件繫屬期間的多人運動社交,原則上與司法、法官的獨立公正形象並非不相容(第 22 條反面)。

知悉違失,通知誰

這張表在比:第 26 條的通知對象怎麼分流

違失的人通知對象
法官、檢察官所屬職務監督權人
律師所屬律師公會

秒殺法

◆ 機器模擬:這是我們的推估,責任在我們;考選部不公布評分標準

先用「有沒有案件繫屬或職務上利害關係」濾掉社交題,再回頭掃一遍積極義務有沒有被漏做,通知義務就是最容易被漏掉的那個積極義務。

申論要不要練這一站

這個考點歷屆僅見於選擇題,申論沒有考過。所以這裡不放答題模板、採分點與低分死法:沒考過的東西補寫出來,只會佔掉你練別站的時間。

這個考點用到的條文

法官倫理規範第 26 條 三個門檻加一個分流:執行職務時知悉、確有違反、應通知(沒有裁量空間);對象是法官、檢察官就通知所屬職務監督權人,是律師就通知律師公會。

法官倫理規範第 8 條第 2 項 放行的條件有兩層:對方與職務上無利害關係,且合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;即使兩層都過,仍不得有損上述形象。

法官倫理規範第 22 條 這是飲宴應酬的總界線,判準是「與形象是否相容」,不是「有沒有參加」。

法官倫理規範第 24 條 但書以「無償」且對象為家庭成員、親屬為限;而且除家庭成員外的親屬,法官還要多做一件事—告知他宜尋求其他正式專業諮詢或法律服務。

法官倫理規範第 25 條 配偶就是家庭成員,這是第 24 條但書能不能用的關鍵。

出處與版本

民國 111 年司法官一試第 63 題(考選部公布答案 C),倫理判斷題,這個考點是該題的主角。

法官倫理規範:現行版,法規現行版本日期民國 101 年 1 月 5 日;此處引用各條查無逐條修正記錄。

常一起考的考點:律師與司法人員之交往分際。

上一站是法官把別人的違失交出去;這一站換成有人把法官交出去。前面四站都在畫線,到這裡問的是越線之後會怎樣:誰能發動、要走哪一段、最重會到什麼程度。順序上它非放這裡不可:制度題吃的是前面四站產出的行為素材,沒有素材,程序就只是四個名詞在互相打架。而且你會在這一站正面撞見開場被拿走的那個問題:為什麼判斷內容永遠進不了這扇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