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法
從「有人做了一件事:他侵害了誰」一路問到「罰他什麼、拿走什麼」
38 章 · 240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4 小時
有人做了一件事:他侵害了誰
23 章 · 137 考點
第 1 篇|刑法・分則
先認出這是哪一種侵害:對一個人、對整個社會、還是對國家的運作
妨害名譽與信用
講事實走誹謗、純謾罵走侮辱;死者與公司各有專條
4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4 分 · 歷屆申論 4 題
同意這兩個字,法律信到哪裡
性自主八格:從壓制、撿現成、年齡、上下關係,一路走到鏡頭後面
8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2 分 · 歷屆申論 8 題
人倒下去之後,帳算誰的
刑法分則第一格:生命與身體,從一具倒下的身體,倒推回行為人腦袋裡
12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9 分 · 歷屆申論 36 題
義憤殺人與過失傷害
主章漏放的兩站:一個減輕殺人,一個酒駕撞傷人
2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7 分 · 歷屆申論 1 題
他沒碰你一根寒毛
自由這一章,被拿走的東西你都看不見,人、意思、安寧、住處、秘密
7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26 分 · 歷屆申論 14 題
他到底失去了什麼
從一把鐵鎚到一條銷贓的路:財產被侵害的七種寫法
7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0 分 · 歷屆申論 16 題
侵占與背信:東西已在他手上
先持有、後起意:這條線分開侵占、竊盜與詐欺
4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21 分 · 歷屆申論 7 題
他掏槍那一秒,皮夾在誰手上
同一個皮夾換主人,代價從五年以下到一條命,這一章教你怎麼定價
6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21 分 · 歷屆申論 27 題
東西還在誰手上
一段「有人拿走了東西」的事實,法律不先問他壞不壞,先問兩件事:物在誰手上、持有怎麼移轉。這一章把財產犯罪的分岔口攤開,從第一個問句一路排到國家願意退讓的最後一句。
5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4 分 · 歷屆申論 24 題
東西是他自己遞出來的
一個人親手交出去的損失,帳要算給誰
5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8 分 · 歷屆申論 16 題
擋路的、跑掉的、說謊的
一件案子從街頭走到法庭,一路上都有人伸手。這七格反覆問同樣三句話,誰做的、誰的事、做到什麼程度:而它們最愛考的,是那些看起來一定有罪、法律卻伸不出手的人。
7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25 分 · 歷屆申論 22 題
封條、公文書、外患與國交
四個各只考過一次的冷條文,考前掃一遍即可
4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2 分 · 歷屆申論 1 題
票還沒投出去,法律已經在看
妨害投票:國家的手什麼時候伸出去,什麼時候縮回來
6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9 分 · 歷屆申論 1 題
穿上制服以後:公權力什麼時候變成可以出價的東西
瀆職十二站:全部從同一個問題開始:這件事,算不算他的職務
12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47 分 · 歷屆申論 6 題
不必有人得利的瀆職罪
沒收賄、沒人拿到錢,照樣成罪的四種公務員犯罪
4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1 分 · 歷屆申論 1 題
他有鑰匙,但那不是他的門
東西一樣沒壞、電腦照常開機,卻已經有人受了損:門、資料、功能三層各守一條線;沒上鎖的自己承擔,跨過去的人從那一秒起負責。
3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0 分 · 歷屆申論 2 題
一枝筆,一個假名字,從十年到不成罪
冒名的動作一模一樣,罰得差很遠,因為刑法問的不是筆跡真假,而是「這份東西還能不能被直接相信」。五個問題,不能跳號。
12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44 分 · 歷屆申論 25 題
偽造往來客票
高鐵車票不是有價證券,答案在 §203 這條輕罪
1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 分 · 歷屆申論 0 題
沒有人受傷,罪已經成立
從一扇燒焦的木門,到抽屜裡一把沒開過的槍,十條罪排在同一條刻度上。條文裡有沒有那幾個字,決定危險是誰說了算;也決定「其實沒出事」的時候,這個錯由誰吞。
10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2 分 · 歷屆申論 16 題
猥褻、賭博、婚姻、墳墓屍體
四組沒人會來報案的罪,線挪一格就換罪名
11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4 分 · 歷屆申論 8 題
沒人喊痛,法律憑什麼先動手
妨害秩序:五條罪都把處罰提前到危害發生之前,煞車卻各踩在不同的地方
5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2 分 · 歷屆申論 2 題
對尊親屬犯罪的加重規定
哪些罪章寫了加重、哪些沒寫,一張表對完
1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4 分 · 歷屆申論 0 題
錢是誰放到他手上的
同一個吞掉的動作,四個人被罰的輕重差了好幾年。這一章只有一個考點,很短,是故意的。
1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 分 · 歷屆申論 0 題
這算不算犯罪
6 章 · 44 考點
第 2 篇|刑法・總則
三道檢查依序過:合不合條文的樣子→有沒有正當理由→這個人能不能怪他
在你說出罪名之前
國家的手,從哪裡伸出、到哪裡收回
10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3 分 · 歷屆申論 10 題
心裡那兩行字
同一隻手、同一個結果,罰不罰、罰多重,差別全在題幹描寫他內心的那兩行:這一章教你把那兩行讀成法律要的答案:他知道什麼、要什麼、還打算拿它去做什麼,以及什麼都沒想到的人怎麼辦。
5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7 分 · 歷屆申論 18 題
因果、不作為、錯誤三關
結果算不算他的、沒動手算不算犯罪、想錯了故意還在不在
11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7 分 · 歷屆申論 54 題
能不能怪他,法律問三次
事情做了,也違法了。刑法在動手處罰以前還留了三道門:他扛不扛得起責備、他知不知道這樣不行、我們還能不能要求他別這麼做。三道門都過,才輪到刑罰;哪一道沒過,出口就落在不罰、得減輕、減輕或免除其刑之間。
5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17 分 · 歷屆申論 11 題
阻卻違法事由:敲對那扇門
正當防衛、緊急避難、依法令、承諾,門檻各不相同
12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38 分 · 歷屆申論 25 題
避難過當:先看身分再看權衡
同樣是逃命,船長跟一般人拿到的折扣不一樣
1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4 分 · 歷屆申論 0 題
他做到哪一步就停了
1 章 · 8 考點
第 3 篇|刑法・總則
線前不罰、跨線才罰、回頭有沒有折扣:國家從哪一刻出手、又憑什麼收手
不只他一個人
4 章 · 23 考點
第 4 篇|刑法・總則
出主意的、幫忙的、一起下手的,各自算多少;正犯停下來,後面的人跟不跟著倒
二十萬,買不到一條罪名
一件事是一群人做出來的,帳卻只能一份一份記在個人名下。刑法不按出力多少分帳,它先發標籤,把這件犯罪當自己的事在做的人叫正犯,其餘的人掛在正犯身上。標籤一發,後面全部連動:掛得上掛不上、還下不下得了車、有沒有哪扇門根本不讓你進。五個主題,同一件工作:把一個共同的結果,拆成幾份各自站得住的責任。
5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21 分 · 歷屆申論 15 題
沒下車的那個人
一群人做一件事,刑法怎麼把責任分回每個人頭上
5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23 分 · 歷屆申論 14 題
教唆、幫助與共同正犯
別人做的哪些算你的:四種綁不綁得住、五種角色怎麼定位
12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46 分 · 歷屆申論 38 題
必要共犯:法律只罰一邊
兩造都有份卻只罰一方,別再拿教唆幫助補上去
1 考點 · 關鍵知識約 4 分 · 歷屆申論 0 題
算一件還是好幾件
1 章 · 9 考點
第 5 篇|刑法・總則
一個行為觸犯數罪、數行為怎麼併罰:同一段事實,法律要算幾筆帳
罰他什麼、拿走什麼
3 章 · 19 考點